Meiho University Institutional Repository:Item 987654321/3313
English  |  正體中文  |  简体中文  |  全文筆數/總筆數 : 2876/3793 (76%)
造訪人次 : 3861550      線上人數 : 679
RC Version 6.0 © Powered By DSPACE, MIT. Enhanced by NTU Library IR team.
搜尋範圍 查詢小技巧:
  • 您可在西文檢索詞彙前後加上"雙引號",以獲取較精準的檢索結果
  • 若欲以作者姓名搜尋,建議至進階搜尋限定作者欄位,可獲得較完整資料
  • 進階搜尋
    主頁登入上傳說明關於MUIR管理 到手機版


    請使用永久網址來引用或連結此文件: http://ir.meiho.edu.tw/ir/handle/987654321/3313


    題名: 運動熱情研究之探討
    作者: 劉兆達;李文心;黃欽永
    日期: 2017-04-12
    上傳時間: 2017-04-13T07:36:53Z (UTC)
    摘要: 近年來由於正向心理學的提倡,使得心理學研究重新對焦,從過去的心理疾病
    轉為重視人們正向發展,例如:快樂、幸福感以及探索人們的各種長處與特質,讓
    人們能夠主動積極面對生活中各種事物和探索如何使生活過的更有價值 (Seligman
    & Csikszentmihalyi, 2000)。因此,Vallerand et al. (2003) 提出「運動熱情」的概念,
    認為運動熱情 (passion in sport) 是指個體對自己喜歡的、認為重要的且投入時間和
    精力的活動展現強烈的心理傾向。運動熱情發展包括四個階段,第一階段,喜歡這
    項活動,且願意投入大量時間與精神參與這項活動。第二階段,對於個體來講,這
    項活動是有價值的。第三階段,活動是個體自我認同 (self-identity)。第四階段,形
    成對活動的熱情 (Vallerand et al., 2003)。
      運動熱情的認同會受到不同內化歷程的影響,Vallerand et al. (2003) 提出二元
    熱情模式 (A dualistic model of Passion),熱情包括調和式熱情 (Harmonious passion,
    HP) 及強迫式熱情 (Obsessive passion, OP),調和式熱情是自主性的,能促動個體
    自願樂意地參與特定活動。換言之,個人參與該項活動完全是隨自己的意願或興趣
    而行,並沒有為了什麼目的,主控權在於個人意願,對於調和式熱情者而言,熱情
    活動與其它生活領域的活動能相輔相成,互相調和。相反的,強迫式熱情是控制性
    的,當個體從事活動是因為有目的 (如:自尊、成就、能力感、興奮感),便會產
    生壓力鞭策個體去運動,即使在有受傷風險的情境下仍傾向參與熱情活動,最後可
    能導致負面的結果。此外,該研究中也發現調和式熱情與強迫式熱情因具有熱情的
    基本共同概念,因此兩者間呈現中等程度的正相關,顯示熱情不是單一構念,而是
    兩者間屬於多元、多向性,不僅會影響活動者的認知、情意與行為,還可能會影響
    成就水準的發展。
    顯示於類別:[運動與休閒系] 學位論文

    文件中的檔案:

    檔案 描述 大小格式瀏覽次數
    劉兆達;李文心;黃欽永運動熱情.pdf693KbAdobe PDF3459檢視/開啟


    在MUIR中所有的資料項目都受到原著作權保護.


    DSpace Software Copyright © 2002-2004  MIT &  Hewlett-Packard  /   Enhanced by   NTU Library IR team Copyright ©   - 回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