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背景:
台灣地區因老年與失能人口增加,導致須要長期照護的人口快速成長。長期照護是以「在地老化」與「維持或增進個人自我照顧能力」為目的,照顧理念、服務模式與內容、及主要服務提供人員是不同於急性醫療照護。長期照護是以居家、社區與機構三種服務模式,以跨專業的團隊提供生活與醫療照護。護理人力是所有專業人員中比率最高者。護理人員在不同長期照護服務模式逐漸發展出新的專業角色及服務內容,因此所須具備之護理專業能力也需要跟著改變。學校是培育護理人力的機構,護理課程之核心能力是須要隨社會脈動作增進,以縮短學用之間的落差。但針對護理人員須具備之長期照護專業核心能力仍不清楚。國內雖然有專家提出見解,但欠缺實證研究結果支持。因此,護理人員此方面的核心能力仍不清楚。
研究目的與方法:
本研究將以質性描述性研究法探討護理人員在長期照護領域須具備之專業核心能力。共有19位服務於高雄與屏東的長期照護機構、日間照護與居家服務派遣單位之機構負責人及護理人員於2018年1月-12月間分別接受1.5-2.0小時訪談。
研究結果;
在長期照護機構之護理人員的常規工作內容有生命徵象、給藥、傷口處理、完整身體評估、緊急狀況處理、與長輩及家屬溝通及照顧服務員管理。基於機構服務需求,建議增加服務內容有住民活動帶動、評鑑資料準備、業務計畫案與活動規劃撰寫及執行。護理人員首先需改變在急性醫療作業下依賴醫師及只做單純護理專業的服務態度,溝通態度更是需要將長輩及家屬是為家人或朋友。須具備的能力有完整評估能力、緊急狀況處理及醫療糾紛預防能力、活動設計與帶動能力、失智症照顧能力、照顧服務員管理能力及品質管理能力等8項。但是,根據參與者的經驗目前機構護理人員在上述的能力都有待加強。
建議:
目前長期照護人員之培訓在學校方面應重新規劃課程強化必須具備的核心能力,也可以考慮設置學士後或透過推廣教育開設長期照護師資培訓課程,以加速培養長期照護的護理人力並確保學生的學習成效。實務上則建議各地方公會或相關專業團體辦力與這些核心能力相關之在職進修課程以提升實務人員的照護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