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本研究以代理理論為基礎,將審計客戶分為股東與經理人,探討股東、經理人與審計人員三者間之代理問題。審計的功能之一為減少代理問題,但如果經理人與審計人員發生勾結則將產生額外的問題,本研究以賽局理論分析經理人與審計人員間之策略選擇與兩者間可能發生勾結的情境以及股東應如何減少勾結的發生等。研究結果顯示,當經理人不努力時,若股東未設置懲罰機制,則無論審計人員有否查核能力,經理人均會從事高估盈餘之不實報導,亦即管理舞弊;而在硬性資訊監督模式下,審計人員若未查核到經理人舞弊,則不論經理人是否努力或誠實,其只會執行正常審計,若股東希望審計人員擴大審計並出具誠實之查核報告,就必須提供審計人員額外的激勵報酬,以降低審計人員與經理人勾結的誘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