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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和學報
--19期(2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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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em 9876543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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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名:
農業用地免稅問題探討
作者:
謝釗益
貢獻者:
美和技術學院財政稅務系講師
關鍵詞:
農業用地
;
農業法展條例
;
土地增值稅
;
遺產稅
;
贈與稅
日期:
2001-04
上傳時間:
2011-04-08T01:21:47Z (UTC)
摘要:
稅捐法基於社會目的的規範,配合農業發展條例農地農用政策,於土地稅法和遺產及贈與稅法,分別訂有免稅之優惠規定。隨著社會經濟環境變遷,於八十九年一月二十六日修正公佈農業用地相關免稅規定,惟新規定仍有許多違反稅法原理之處。經深入探討,本文認為,在免稅要件,須各土地所有權人於持有土地期間有作農業使用,始得免稅,以符農地農用免稅之立法意旨。
其次,在免稅方式,土地增值稅宜採免稅而非不課徵方式,遺產稅則採不計入遺產總額方式,以符免稅真締。至於,在違規變更使用之處罰,免稅後遇有土地所有權人違規變更使用等情事之處罰,以其下一階段移轉、贈與或作為遺產時,應課徵之稅捐不予免稅,而不再對原已減免之稅捐,訂定原免稅捐之解除條件,予以追補稅額,以符稅捐法定主義及稅捐處罰原則。
顯示於類別:
[美和學報] 19期(2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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